在学历史的时候,总结出中国古代史的“合久必分,分久必合”。人和人之间,在很多时候也是如此的。两个人在一起的时间久了,可能就会存在这样那样的分歧,就会彼此有意见,导致了疏远。而如果分开的时间久了,又会在很多时候想起对方的好来,会想念对方,最终又会走到一起。无论是朋友,还是恋人,这一点都是有道理的。
上高中以来,和安安一直是不错的朋友。在所有的同学里,我们应该是最谈得来的。我虽然不很出色,但与她有相似的爱好。喜欢文字,喜欢用文字表达“少年不识愁滋味,为赋新词强说愁”的那些闲愁。她的家庭情况比我好一些,有条件买更多的我们共同喜欢的书。那时候,老师不允许将一些闲书带进教室的。所以,每次她偷偷看完之后,都讲给我听,或者偷偷带给我,让我享受一下那些如诗如画的情境。她的记性特好,好多次,当我想用语言表达些什么,又苦于表达不出来时,她都能用看过的书里最恰当的语言表达出我的心情。有时候,真是嫉妒她。
这次,和她和好如初。并不是因为自己心里没有了疙瘩,而是觉得我们在一起度过了一年多,培养了这么深的友谊,实属难得,真的不愿就这样失去。后来的一件小事,让我们之间彻底没有了芥蒂。
那天,学校的广播室传来这样的声音:学校文学社的同学,请在中午12点半到团委集合。我们都是文学社的。听了之后,觉得很纳闷,会有什么事情呢?
在餐厅吃过饭后,看看时间还早。我们俩来到教学楼附近的那条林荫道上,随便聊一会儿。这时候,从对面走来一个熟悉的身影,是刚。那时,刚正念高三。可能学习很累吧,那天他看起来一点也没有了风度。头发有些长了,而且感觉也有些不干净,脸色有些灰暗。嘴唇边,有了胡子。整个人看上去,很邋遢。走近我们的时候,他朝我们笑笑,算是打招呼。我这才发现,他的牙齿很不整齐,而且好像几天没刷牙了,有些黄黄的。当时,我在心里对自己说,“天哪,自己怎么会喜欢这样的一个人呢?”在自己心目中,他是多么完美的一个人啊。现实中,怎么会这样。他不是自己喜欢的人。我回头看看身边的安安,她小脸有些红,不好意思的朝刚笑笑。我在心里,也笑了。
我少年时期懵懂的恋情,就在这一次邂逅之后,烟消云散了。现在想来,少年不经事的感情,很纯很真,纯真到不能有一点瑕疵。渴望完美,任何一点不美的理由,都有可能改变一切。如果,那天没有遇见刚,那么他在我心目中依然是完美的。我会将自己的一腔柔情,在梦中倾洒给那个对此一无所知的人。也许,最终仍然是没有结果的,但最起码,那些与此有关的心事,会在心里隐藏很久。
因为自己将这些事情放下了,我和安安之间没有了任何的隔阂。又恢复到最初的“两小无猜”。甚至,在她和刚的事情上,我有心撮合。真心希望他们两个能最终走在一起。这也更加深了我和安安之间的友情。
关于他们两个的分分合合,我是唯一一个知道的最多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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